(一)定义:财产一切险是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的一种保险。
(二)保障对象:包括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器具、工具、家具、计算机及通讯设备、在建工程、存货等。
(三)保险责任范围:
1.承保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包括台风、暴雨、洪水、火灾、爆炸等;
2.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